为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减轻污染程度,四川再出“硬招”。昨日,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四川省2017——2018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四川省2017——2018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已经下发,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地区为重点,突出大气污染源整治,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查问责。
成都66家VOCs重点治理企业
12月31日前完成治理
根据《四川省2017——2018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发现一个依法关停取缔一个,2017年底前完成关停取缔工作。对通过治理后可以达标的企业,要按照“先停后治”原则,11月底前全部停产并实施综合治理。对工业园区外或不符合园区规划的企业,要逐步引导整合搬迁至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内。
重点领城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面,将以石油化工、汽车制造、表面涂装等行业和成都市园区为重点,以全省首批100家重点企业治理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综合治理。全省15家重点石化企业在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成都市66家VOCs重点治理企业在12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
对于货运柴油车、老旧车、非移动道路机械等高排放移动源管控,将严厉打击劣质油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对于砖瓦行业企业整治列出了时间表,10月起,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砖瓦企业全部停产整治,整治无望的,一律依法关停取缔。
17个城市启动强化督查
四川还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四川将对成都平原地区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眉山、雅安、资阳8市;川南地区自贡、泸州、内江、宜宾4市;川东北地区广元、南充、广安、达州、巴中5市开展强化督查。
落后产能淘汰情况专项督查、不合格燃料专项督查、扬尘管控专项督查、水泥企业专项督查、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督查、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执法检查对督查范围17市实现全覆盖现场督查。
在VOCs治理专项督查、机动车污染专项督查中,对成都平原地区8市实现全覆盖现场督查,川南地区4市抽查。非道路移动源专项督查对成都市开展现场督查,成都平原地区其余7市抽查。秸秆管控专项督查则对督查范围17市实现全覆盖现场抽查。